类别说明
2015年8月6日,佛山市禅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医调委)正式挂牌成立。禅城区医调委是全市首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运作的区级医疗纠纷调委会,是专门调处医疗纠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主要受理禅城区区属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
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然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介入医疗纠纷既帮助了医患双方重建信任,又将“医闹”瓦解在萌芽状态,这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的优越性,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1.第三方中立调解视角。禅城区医调委是经批准并依法设立的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独立于卫计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的第三方调解组织,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与当事人双方没有隶属关系和利害冲突,以独立的第三方角色参与医疗纠纷调解,为医院和患者搭建公正的协商沟通平台。
2.拥有医学、法学专家“智囊团”。区医调委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和医学专家库,拥有专家成员62名,作为区医调委工作的“智囊团”,为区医调委公平、公正调解提供专业调解依据。
3.调解程序便捷、灵活,具有社会公益性。在调解医疗纠纷方面区医调委始终坚持中立、自愿的原则,对医疗纠纷当事人实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具有社会公益性;调解程序简便、方式灵活,通常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及时高效。
4.开启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在医患双方依法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双方可自愿委托禅城区医调委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