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区级社会组织进行了2017年度的年检工作。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一、年检基本情况我区应参加2017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有459个(社会团体16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92个)。截止2018年6月30日,已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共有418个(社会团体14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4个),参检率为91%,年检合格325个,年检基本合格81个,年检不合格12个,年检合格率77%。另有41个社会组织未参加2017年度检查。从各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实际工作来看,绝大多数社会组织重视年检工作,认真按照年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事求是、按时完整报送年检材料,积极参加 2017年年度检查。但是,也有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不重视,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仍未提交任何年检材料进行年检;有的未能按时提交年检材料或提交年检材料后未及时按照退回补正意见进行补正提交,影响了整体年检工作进度。二、社会组织活动情况2017 年,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依法依章积极开展活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自身服务能力,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自身组织凝聚力和社会公信力。 &...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3
浏览次数:39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举办禅城区首届优秀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禅城区民政局特邀的专家评审团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推选评定,“禅城区首届优秀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选”结果如下:禅城区优秀家综团队:(按名称首字母排序)石湾镇街道湖景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张槎街道莲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祖庙街道同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禅城区优秀家综服务项目:(按名称首字母排序)慧心坊妇女合作组项目“暖阳新航”——同兴社区“老漂族”社会融入项目“志愿V币”爱心流通计划禅城区优秀家综伙伴:(按名称首字母排序)禅城区祖庙街道普东社区居委会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兴社区居委会佛山市荣山中学志愿者服务队佛山市医博士门诊部(德福养生馆)佛山荣钜致柔拳社佛山太乙堂中医院莲塘家综舞蹈队同兴家综志愿者邹刚甦杨之光国际美院张槎街道韵乐歌舞队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2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前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禅城区民政局提出。联系邮箱:mz-sqk@chancheng.gov.cn联系电话:0757-82345598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禅城区民政局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2018年10月9日文章来源:禅城区民政局详情请点击:http://www.chancheng.gov.cn/mzj/060102/201810/4ede8b423...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3
浏览次数:63
区属各社会组织:根据市、区宣传部门通知要求,我局将对全区社会组织举办中心组学习、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批对象。各社会组织凡举办邀请有关专家作报告的中心组学习、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均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审核内容。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重点对举办单位、报告主题、内容和拟邀请报告人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审核。发现举办单位、报告人有政治倾向问题或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不予批准举办。三、审批流程。各社会组织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禅城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入“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页面,填写《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表》,交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加具意见后,与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活动计划等资料一起扫描上传系统,登记管理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四、联合监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健全联合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报告人特别是境外专家个人的审查力度,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五、时间要求。各社会组织凡举办邀请有关专家作报告的中心组学习、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需至少提前一周呈报审批。附件:1.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表2.活动计划参考样本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月16日原文链接:http://www.chan...
发布时间:
2018
-
06
-
18
浏览次数:66
各区级社会组织: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相关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在区级社会组织中开展等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通过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切实推进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评估范围(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和民办社工机构,可申报相应类别的等级评估:1、2016年6月30日前成立;2、最近两个年度均参加年检,并年检合格;3、最近两个年度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4、最近三个年度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二)各类别(行业协会、专业性联合性社会团体、学术类社会团体、社工机构)社会组织,请按照不同类别评估评分细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三)2013年度参加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社会团体,其相关等级今年将失效。若需要复评,按本团体对应的《评分细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时间安排6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社工机构提交评估申请,开展自评并准备评估材料;7月15日前,参评社会团体、社工机构提交评估材料;8月,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9月,评估等级公示。四、申报程序申请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团体、社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交禅城区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
2018
-
06
-
07
浏览次数:51
附件1:禅城区民政局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班课程表(社会工作师).pdf附件2:禅城区民政局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班课程表(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班).pdf附件3:禅城区民政局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班课程表(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班).pdf附件4: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报名表.pdf附件5:佛山广播电视大学位置及教学楼示意图.pdf来源: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8
-
04
-
13
浏览次数:50
区属各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就禅城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凡在2017年6月30日前经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二、年检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三、年检程序(一)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须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禅城区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fscc.gdnpo.gov.cn/),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填报相关内容。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将已年审的办学许可证副本扫描上传。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二)审计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商会须将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扫描上传。(三)材料报送:网上年检通过的社会组织,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版的年度检查报告书原件和审计报告书原件各1份进行备案,并持本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登记管理机关加盖2017年度年检结论印章。四、年检要求(一)请各社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逾期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有关...
发布时间:
2018
-
01
-
19
浏览次数:46
附件:附件1:2016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附件2:未参加2016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附件3:2016年度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附件4:2016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发布时间:
2017
-
12
-
04
浏览次数:60
经笔试和面试,拟录取10人为禅城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深造班学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期:2017年8月30日至9月1日受理机构: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联系方式:82345544(区民政局)、82255075(实践基地)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民政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鹤园街81号5楼(实践基地)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2017年8月30日禅城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深造班学员名单序号姓名所在单位1李珏佛山市行智心理咨询服务中心2李祎礽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3潘宝盈佛山市禅城区禅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4何静雅佛山市红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陈凤丹佛山市世纪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6周昌树佛山市福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李廷兰佛山市世纪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8冼水霞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9曾建辉佛山市南海区安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0郭敏琼佛山市南海区安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7
-
09
-
01
浏览次数:53
原文链接: http://www.fszfw.gov.cn/zwgk/tzgg/201708/t20170818_6279656.html
发布时间:
2017
-
08
-
21
浏览次数:118
根据《关于举办禅城区优秀服务项目、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小组对参加征集活动的项目及案例进行推选评定,禅城区优秀服务项目、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结果如下:禅城区优秀服务项目(排名不分先后)暖阳新航——“老漂族”社会融入项目(佛山市禅城区禅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禅城区社会救助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关爱汇聚,合力助业——祖庙街道传爱助业社创业扶持计划项目(禅城区祖庙街道妇女联合会、佛山市鸿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禅城区优秀案例(排名不分先后)世界很美,只要你出来看看——优势视角在智力障碍个案跟进中的运用(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用真情感化的回归之路(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从束手无策到积极面对——母亲为精神残障儿子所做的努力(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爱不停·心永伴’城市越野活动(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绘画一幅,轻松一夏”减压小组(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齐齐防诈骗,我们在行动”志愿者服务小组(佛山市禅城区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情绪魔法师”儿童情绪管理小组(佛山市禅城区禅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快乐厨房·家添正能量(佛山市禅城区禅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走出‘游戏’人生(佛山市禅城区禅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孤独的小刺猬(佛山市行智心理咨询中心)本次公示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22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
发布时间:
2017
-
08
-
21
浏览次数:73
原文链接:http://mzj.chancheng.gov.cn/mzj/gzxxq/201708/a12ea0fb3d3e4742ab55ed3f902c0694.shtml
发布时间:
2017
-
08
-
18
浏览次数:143
转载: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公布(2016年12月16日-2017年6月30日) 发布时间:2017-07-04 发布单位:禅城区民政局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5〕65号),现对禅城区各级财政资金购买(或资助)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下表)。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2017年7月3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接机构项目服务期间项目负责人评估结果(分数、等级)评估日期评估机构评估负责人1禅城区“爱心学堂”建设服务项目佛山市鸿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6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梁雪敏70.46;良好2017年1月11日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杨凡2禅城区“爱心学堂”项目督导服务项目佛山市鸿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梁雪敏70.46;良好2017年1月11日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杨凡3禅城区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建设项目佛山市禅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卢伟61.61;合格2017年2月27日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杨凡4“圆梦平台”建设项目佛山市禅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卢伟62.11;合格2017年2月27日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杨凡5南庄镇龙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禅城...
发布时间:
2017
-
07
-
05
浏览次数:172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申领2016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mzj.chancheng.gov.cn/mzj/gzxxq/201706/899ad91253314bee90a2d0a9e603d8e7.shtml
发布时间:
2017
-
06
-
08
浏览次数:83
南庄镇、各街道,区有关单位,各社工服务机构: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10号),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7、18日举行,3月20日至4月10日为考试报名时间。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和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为支持我区考生做好备考工作,我局将继续为考生免费订购考材和组织考前辅导培训班。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材征订:据了解,今年新出版的考材,内容与2016年出版的考材基本一致。2016年已领取考材的考生可继续使用原考材,我局不再重复征订派发。各镇街、区属单位及在我区登记的社工机构的今年新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向我局免费申领考材。申请名单由各镇街、单位、机构审核汇总统一报我局。二、考前辅导:按往年做法,我局将举办免费考前辅导培训班,请各单位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并统计参训人员。培训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三、请各单位填写《2017年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2),盖章后于3月31日前报我局,以便我局统筹安排考材征订和培训有关事宜,逾期不候。 附件:1.附件1: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2.附件2:2017年禅城区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统计表.x...
发布时间:
2017
-
03
-
24
浏览次数:27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mzj.chancheng.gov.cn/mzj/tzgg/201703/e7eec4f7fb0043949973ec0bbdaf457a.shtml
发布时间:
2017
-
03
-
06
浏览次数:81
发布时间:
2017
-
03
-
03
浏览次数:21
原文链接:http://mzj.chancheng.gov.cn/mzj/gzxxnm/201612/eaabe6695c6947a4b8be049070d467f6.shtml
发布时间:
2016
-
12
-
14
浏览次数:85
关于印发禅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预算编制指引、禅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实施指引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6〕114号)来源: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52号),促进社会工作服务购买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经区政府批准,现将《禅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预算编制指引》《禅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实施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82345544)。附件: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采购合同书(社会工作服务类)参考样本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5日 附件:禅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预算编制指引.doc
发布时间:
2016
-
11
-
01
浏览次数:51
关于变更社会组织业务办理地点的公告(来源:佛山禅城区民政局)自2016年10月25日起,禅城区社会组织的8个行政审批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业务办理地点变更为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2幢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证书换发(到期换证、遗失补证、三证合一)和核名通知书续期业务暂保留在华远东路62号禅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办理。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16年10月24日
发布时间:
2016
-
10
-
25
浏览次数:24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对《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的解读(来源于: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网)为进一步推动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禅城区政府于2016年7月29日重新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佛禅府办〔2016〕50号),现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持续发布《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佛禅府办〔2014〕52号)于2014年11月4日发布并施行,将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该办法实施两年来,累计对我区2014年、2015年度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级政府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内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人员发放补助金共183人次,补助金额共23.7万元。该办法对激励我区基层社会工作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成效明显。2014年全区通过全国社工考试人数仅为75名,文件印发后一年,即2015年本区报考全国社工考试人数就超过800名、通过社工考试人数为190名。2016年报考全国社工考试人数超过900名,为历年最高。目前,本区持国家社工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43名,占人口比例仅为0.49‰。据《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民发〔2016〕107号):“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国总人口...
发布时间:
2016
-
08
-
04
浏览次数:88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的通知(来源于: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的通知,详细内容请点击链接:http://mzj.chancheng.gov.cn/mzj/tzgg/201608/5e292ea756934cfdb1e6b5d280f7da22/files/ad754533610d4e9184e5978241dc7d7d.pdf
发布时间:
2016
-
08
-
04
浏览次数:91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于: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网)详情请点击链接:http://mzj.chancheng.gov.cn/mzj/tzgg/201608/851129b5fad947658eb6a1a3cc2afb4e/files/1efc56d510694e2fade1950eb7d20445.pdf
发布时间:
2016
-
08
-
04
浏览次数:82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对《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于:佛山市禅城民政局网)《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佛禅府办〔2016〕52号)经区政府批准于2016年7月29日发布,将于2017年1月1日执行。现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发布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近年来,禅城区大力发展专业社工工作,每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经费超过1600万元,200多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员在禅城区服务,已成为禅城区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当前禅城区购买社工服务通常按服务经费总额每10万元约配置1.3个社工来核算经费,除去必要的直接服务经费、项目管理费(含督导、培训、行政费)、税费外,人员经费每名社工不足5万元,对比禅城区周边地社工及本地同等行业平均薪酬水平都偏低。据统计,在禅城区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中,约50%不具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且从业社会工作年限不足1年,人员流动性非常大。无法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从事社工服务,成为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瓶颈。社工人才是社会服务的重要资源,培养和留住社工人才是社会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政府通过制定社工薪酬指导标准,引导行业建立一套合理、具竞争力的社工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职业成长机制,吸引高素质社工人才到禅城区服...
发布时间:
2016
-
08
-
04
浏览次数:101
发布时间:
2016
-
03
-
05
浏览次数:127
发布时间:
2016
-
03
-
05
浏览次数:96